烧纸钱求不来保佑,南涧县罗某某火烧山被依法逮捕!
“我错了!我现在很后悔,希望给我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。”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忏悔道。
经审查查明: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因经常摔跤,便想通过烧纸钱的迷信方式“消灾解难”。2024年4月4日,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来到在南涧彝族自治县宝华镇无量村委会龙午山“房后山”坟地内焚烧纸钱、冥币,不慎失火引发火灾。经鉴定,过火林地面积达178.293亩。
目前,检察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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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点星星火
可毁百年林
春季风干物燥,
是森林火灾易发、高发期,
扫墓、踏青、野外餐饮、
田地烧荒备耕都极易引发火灾!
一旦无心失火构成
失火罪
等待你的不仅是经济赔偿
还有牢狱之灾
失火罪是什么?
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什么样的情形能构成失火罪?
根据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》,过失引起火灾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(一)造成死亡1人以上,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;
(二)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;
(三)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及其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;
(四)造成森林火灾,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(30亩)以上,或者过火疏林地、灌木林地、未成林地、苗圃地面积4公顷(60亩)以上的;
(五)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。
失火罪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:
构成失火罪的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
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构成放火罪的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
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除此之外,失火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,还应承担赔偿责任!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,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!
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
火灾猛于虎
安全无小事
进入山林不带易燃可燃物品
严禁一切野外用火
切勿置法律法规于不顾
心存侥幸
野外违规用火
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
造成严重后果
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(来源:大理林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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